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

  • 必一运动
  • 中国奥委会官方网站
必一·运动(B-Sports)官方网站
  • 首页
  • 协会公告
  • 体育产业
  • 体育要闻
  • 全民健身
  • 竞技体育
  • 地方体育
  • 政策法规
  • 新闻中心
  • 视频
  • 图片

更多协会列表

足球篮球网球体操射击射箭击剑手球垒球棒球举重柔道拳击摔跤田径游泳赛艇帆船冰球滑冰滑雪马术乒乓球羽毛球曲棍球自行车跆拳道空手道皮划艇铁人三项现代五项高尔夫橄榄球轮滑汽摩武术象棋围棋桥牌门球信鸽龙狮台球龙舟登山拔河飞镖毽球掷球藤球健美滑水潜水摩托艇保龄球风筝国际象棋体育舞蹈极限壁球板球软式网球钓鱼航空运动航海模型车辆模型无线电和定向健身气功体育发展战略研究会体育记者协会老年体协企业体协足球发展基金会

体总网 >> 协会公告 >> 正文

对青海森科俱乐部官员、运动员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2013-10-22 11:46 中国足球协会

足纪字[2013]088号

关于对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官员、运动员
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3年10月13日中国足球协会乙级联赛四分之一决赛深圳风鹏足球俱乐部队与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第二回合比赛在深圳市大运中心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以及比赛录像,当上半场比赛结束后,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教练员魏大勇冲进场内指责、辱骂裁判员,被裁判员驱逐出比赛场地;当比赛进行到65分钟时,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2号运动员王驰因对裁判员判罚不满,上前指责、辱骂并用脚踩踏裁判员;32号运动员宋琛用手击打裁判员头部;17号运动员黄超用脚踢踹裁判员。以上行为引起场面混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教练员魏大勇进入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比赛替补席七个月(禁赛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5月17日止),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二、停止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2号运动员王驰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比赛八个月(禁赛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17日止),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三、停止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32号运动员宋琛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比赛八个月(禁赛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17日止),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四、停止青海森科足球俱乐部队17号运动员黄超参加中国足球协会举办的各级比赛八个月(禁赛时间自2013年10月18日起至2014年6月17日止),罚款人民币1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2013年10月18日

编校:guoyuan
审核:
关于必一运动 - 隐私保护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2003-2025 All-China Sports Federation Website. All rights reserved.必一运动总会网版权所有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编号:0105094 发证机关: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ICP经营许可证:京ICP证03071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4198号


本网站由必一运动(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制作及技术支持
客服及报障电话:010-67158866-800 联系邮箱:tizongwork@fjszhuoheng.com